近日,济南126路驾驶员罗洪亮来到他所在的电车八队,像往常一样上车前打卡、吹气测酒精。谁料,装了三个多月一次没响过的酒精检测仪突然响了起来,看着机器上67mg/100ml的读数,罗师傅一下就慌了神。
起初在场的车队领导和员工都觉得罗师傅一定是喝了酒,几经询问,罗师傅始终坚持说自己没有喝酒,但他说:“我今天早晨坐车来的时候吃了几个‘达利园’蛋黄派,会不会是因为这个?”
为了测试是否是蛋黄派的问题,安全员李刚吃下一个蛋黄派吹气,测试值为 33mg/100ml。大家拿起蛋黄派的包装一看,配料中确实含有“食用酒精”。据《山东商报》准备选择10种东西请民警帮忙测
记者在调查时发现,不少商品在包装上会注明配料含有“食用酒精”或是“乙醇”。而即使是同一类商品,不同厂家的制作配料也不同,有的含酒精有的并不含。比如蛋黄派,达利园牌的在大包装袋以及每个小包装上,都注明了配料含有“食用酒精”,但光明牌的蛋黄派则并不含酒精。相对而言,标称含有酒精的商品还是少数。
针对实际情况,实验对象分为两大类别共计10种,第一类是产品包装上已经标明含有“酒精”或“乙醇”的,通过测试来验证能否测出“酒驾”;第二类是没有明确说明 ,但市民之间或网络上流传称吃了或使用后会“酒驾”的。
第一类实验对象包括达利园蛋黄派、光明蛋黄派(不含酒精)、李施德林漱口水、王致和豆腐乳、藿香正气水;第二类实验对象包括提拉米苏蛋糕、黑森林蛋糕、啤酒鸭、大蒜、八喜朗姆酒味冰激凌。实验地点为市北交警大队威海路中队,由中队指导员杨东、民警周振江测试。
为了确保测试的准确性,酒精呼吸测试仪为刚刚送检合格的仪器,每个物品分多次测试,在测试下一个物品时,都先确保记者在测前的状态为0mg/100ml。